目前分類:國際私法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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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

一、婚姻成立:當事人本國法(46條前段)

代表雙方分別符合成立要件後,該婚姻即有效成立。

二、婚姻方式:依當事人之一方本國法/舉行地法(46條後段)

46條前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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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性

定性:這是一個什麼問題,按照通說以法庭地法

  1. 故看到「定性」,直接選法庭地法(通常是我國法)
  2. 國際私法選擇準據法僅限於涉及實體事項;程序事項,恆適用法庭地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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