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其實比較簡單主要針對居留簽證辦理,是我早期隨便寫的草稿
另一篇文章寫得比較多,專門解釋以下的申請流程、新加坡單身證明文,專門在講步驟一、二所需要的文件及本人是否到場?
證人是否也要到場? 是否需要將結婚證書等公證
請點擊(下方標題):
【法律/公證】我國人 和 新加坡人結婚 (單身證明文件、居留簽證、居留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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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這篇文章的瀏覽次數逐漸增加,但其實我自己另外有完整的紀錄ppt
因為當時其實幫親友詢問、理解的流程,網絡上並不多,所以真的都要特別詢問。
由於是因為當事人雙方是老人家,二人均在台灣境內,
所以我們打算在先台灣辦理結婚之後,再去新加坡辦理結婚登記
再回來台灣申請依親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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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:
步驟一、林口戶政機關辦理台灣結婚登記
步驟二、再去新加坡辦理新加坡結婚登記
步驟三、直接駐新加坡之台灣辦事處申請居留簽證
步驟四、回來台灣要15日內,拿著居留簽證辦理居留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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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念提醒 居留簽證 和 居留證 不一樣!!
--(以下這篇比較粗略,建議大家選另一篇看)-----
另一篇:【法律/公證】我國人 和 新加坡人結婚 (單身證明文件、居留簽證、居留證)
居留簽證 辦理
-重要觀念:一個重要文件須要經過該國之公證後,方可將該文件拿到自己國家使用
一、以下在駐台北新加坡商辦處詢問: (電話: 02 2772 1940 )
💥 新加坡沒有單身證明文件,僅有 婚姻搜尋結果單💥
1.須申請的ROM 系統調出的「結婚搜尋紀錄單」找新加坡合格翻譯社翻譯成中文版,由該翻譯社認證擔保文件無虞
申請這份須經付款後,始可取得。但由於這部分是請新加坡籍人的親戚申請,所以我沒經歷過實際程序,但我看官方
網站上寫得程序蠻詳細。
2.再拿去新加坡的合法的公證人處辦理公證
3.Singapore acedmy at law 再去辦理認證
https://sal.org.sg/ (06)6332-4388
4.再去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辦理認證
(⬆⬆上面的程序均須在新加坡內辦理⬆⬆)
該份證明文件下方有一些附註,以表示無法完整地表示這就是申請人之實際婚姻狀態,
為此台灣戶政機關多次詢問過外交部關於這樣的附註效力,於民國105年有一個函文
發給內政部戶政司,表示此類附註僅為一般註釋。
https://house.chcg.gov.tw/files_house/82_1051003_%E5%A4%96%E4%BA%A4%E9%83%A8%E5%87%BD.pdf
二、再林口戶政事務所詢問:
1.婚姻狀況文件認證 (須經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認證過)
2.外籍配偶之護照
3.中文姓名聲請書 (現場到戶政機關填寫)
4.國人之身分證+戶口名簿
5.國人的 證件照 1張 (換身分證)
6.婚姻書約 二位證人簽名或蓋章 (證人不用到場)
*新加坡非為外交部指定特定國家,故不需要經過面試,以排除假結婚情事
三、台灣取得居留證
須待更換好「戶口名簿」後再拿「戶籍謄本」向移民署申請「居留證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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